11月20日前,这些坟墓要迁移!

公    告

根据《2020年寻乌县骨灰安放设施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寻府办字﹝2020﹞70号)要求,需对项目县级公益性公墓区用地范围内的地坟进行迁移。现将迁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凡位于松鹤仙庄公墓区主路东侧园艺场柑橘山带状虎刺(篱笆)往北至搬迁安置公墓区为界红线范围内的坟墓。

二、迁坟期限:

请坟主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0日前携带有效证件到寻乌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所登记造册办理迁坟手续。逾期未登记迁移的,视作无主坟,由政府统一妥善处理。

联系人:凌书华(15297790988)、周秋玲(15979790991)。     

特此公告

长宁镇人民政府

寻乌县民政局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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