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寻乌】前方高能!“酒驾喊酒驾”结果悲剧了,5人被抓!

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

最后竟查出5个酒驾

其中一个还是醉驾

如此“高能”的剧情

就发生在我县境内

究竟怎么回事?

我们一起来看看!

事发当晚20时57分许,县公安交管大队事故处理民警接到当事人李某报警电话称:在长宁镇环城西路某超市对面路段,自己驾驶小车与一辆轻便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李某身上的伤痕很奇怪,根据现场车辆的碰撞痕迹,应该不可能造成这样的伤害,同时辖区派出所的民警也在现场处警。经初步了解得知,当晚确实发生了交通事故,而对方当事人何某及其朋友共6人因涉嫌斗殴已经被带到派出所了。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中队民警陈伟:事故发生后,双方均未立即报警,而且也说好了等保险公司的过来再商量赔偿处理,在等待过程中却发生了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何某突然打电话叫朋友过来帮忙,而何某的朋友也是心够大,在明知喝了酒的情况下,仍然驾车陆续赶到现场,双方在后来的协商中发生了口角并最终升级为斗殴。

经过调查,原来在当晚20时17分许,李某在事发路段倒车时妨碍了正常直行的何某,何某在企图从其车头绕过去的过程中,不慎被撞到,导致何某轻微受伤、双方车辆受损。

县公安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民警陈伟:随后,民警来到派出所对6名违法嫌疑人先后进行了酒精测试,并经最终抽血送检确定,包括何某共有5人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只有1人未饮酒,其中一个违法嫌疑人敖某的酒精含量竟高120.49mg/100ml。

同时还查明,这6人当中还分别存在涉牌涉证、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最终,县公安交管大队对该起事故作出如下认定:小车驾驶员李某因妨碍了正常行驶车辆通行,对事故发生所起作用及过错较大,负事故主要责任;摩托车驾驶员何某在该起事故中所起作用及过错较小,负事故次要责任。同时,何某及其朋友6人也因为涉嫌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县交管部门也分别对他们酒驾、涉牌涉证等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罚款、记分处理,而敖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立案侦查。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交管部门也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要求,持续强力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作者: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周淼 通讯员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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