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名!公开选调县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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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寻乌县公开选调县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公开选调部分符合条件的教师到县城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三、公开选调的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县内农村中小学、乡镇中心幼儿园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含2019年招聘经考核合格留任的特岗教师),在乡(镇)或村级学校任教3学年及以上。

(二)条件:

1.选调初中岗位教师的条件:

(1)学历要求: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相应学科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或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且取得相应学科职称证书;

(3)农村中小学教师须在乡镇中小学连续任教3学年及以上,师范定向生须在定向学校任教5学年及以上,经现任教学校同意并出具证明;

(4)遵纪守法,近三学年度考核、师德考核结果合格以上;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本学年内存在酒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报考;

(5)资历终算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6)报考县城初中教师岗位,被选调入寻乌中学、寻乌二中,须服从寻乌中学、寻乌二中统筹安排其工作岗位。

2.选调小学教师岗位的条件:

(1)学历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备相应学科的小学或初中教师资格;或:具备小学或初中教师资格,且取得相应学科职称证书;

(3)在乡镇学校连续任教3学年及以上,师范定向生须在定向学校任教5学年及以上,经现任教学校同意并出具证明;

(4)遵纪守法,近三学年度考核、师德考核结果合格以上;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本学年内存在酒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报考;

(5)资历终算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3.选调县城公办幼儿园岗位的条件:

(1)学历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备幼儿教师资格;

(3)在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连续任教3学年及以上,师范定向生须在定向学校任教5学年及以上,经所属乡镇中心校同意并出具证明;

(4)遵纪守法,近三学年度考核、师德考核结果合格以上;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本学年内存在酒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报考;

(5)资历终算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四、公开选调程序

选调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核、调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 8月21日8:30-16:00。

2.报名地点:寻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时应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近三年获县级以上综合性表彰荣誉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现任教学校出具的工作证明(证明须写明参加工作时间及本校任教起止时间,根据报考条件要求,由校长签署报考意见并签名后加盖公章),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 

4.参加选调者报名只限选其中1个岗位。

(二)笔试

1.领笔试准考证时间:8月22日下午2:30-5:30;

2.笔试时间:8月23日上午8:30—11:00;

3.笔试地点:寻乌县城北新区小学;

4.笔试内容:中小学教师为所报岗位对应学科初中阶段专业知识(信息技术岗位的考生考数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考试依据《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19年修订版)》)。笔试分值为100分。

(三)确定拟选调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选调对象。如同一选调岗位最后一个拟选调名额出现几位考生成绩并列的情况,按如下原则确定选调人员:(1)农村中小学任教时间长者优先;(2)如任教时间相同,则以近三年来获得县政府以上综合性表彰荣誉高者优先;(3)如任教时间、近三年来获得县政府以上综合性表彰荣誉均相同,则以年龄大者优先。(4)本次公开选调县城学校教师考试不设开考比例,除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学科教师岗位外的其他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对象。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学科教师岗位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形成竞争关系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调对象;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形成竞争关系的,笔试成绩须达到5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对象。

(四)资格审查

成立资格审查小组,由县人社局、县教科体局各抽调2名人员组成。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凡发现参加选调者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选调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参加选调的资格。如发现有提供假《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等行为的,三年内取消其参加选调考试资格,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五)考核

1.考核标准:近3学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本学年无违法违纪记录。

2.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拟选调对象进行考核公示,不合格者取消其选调资格,因取消选调资格或个人放弃选调资格原因造成的岗位缺额,按所选调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限1次。

(六)调动

1.选调人员具体任教学校及岗位,由考生按选调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拟选调人员经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到县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2.拟选调对象选调到县城学校后,如调入学校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已满,应服从高职低聘。

五、疫情防控要求  

1.所有考生需提交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

2.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3.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①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②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重点人群。③考前10天内有境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④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⑤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⑥考前48小时内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咳痰、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经现场专家评估后认为不适合参加考试的。存在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已返赣的请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集中隔离、健康监测等措施不得前往考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试当日,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凭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纸质准考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点,自觉接受身份核验。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赣通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规范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接受体温检测(不超过37.3℃)。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安排。

5.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取消选调资格,考生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及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纳入选调考试的考察范围;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六、本公告由寻乌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831255

寻乌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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